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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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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修正111年11月30日府交管字第1113047438號令,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本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公告1份,請查照。
  • 發佈日期:2025-11-24
  • 截止日期:2026-05-31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5-11-24
  • 依  據:依本府交下臺北市政府114年10月30日府授交管字第11430485393號函辦理(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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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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