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貢寮區公所發放電協會協助金【長期洗腎】補助實施作業要點
- 發佈日期:2020-12-10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電協會輔助申請
- 詳細內容:
-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發放電協會協助金【長期洗腎】補助實施作業要點
-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長期洗腎病患經常讓病患家庭陷入沉重之經濟負擔,爲照顧長期洗腎病患獲得較佳生活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 經費來源及依據
爰依據「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第十五條第一項暨「新北市貢寮區公所年度協助運用計畫」之規定訂定之。 - 補助標準
凡設籍本區一年以上居民(依遷入日開始推算),因腎病需進行洗腎並領有重大傷卡或殘障手冊者方符合補助資格。 - 補助金額
本補助款每年度洗腎患者限申請一次,補助金額為新台幣5,000元整。 - 申請作業程序
申請人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附重大傷病卡或殘障手冊、申請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人印章及存摺封面影本作為本所補助造冊及核發之依據,若申請期限超過視為自動放棄,不得要求補發。 - 本要點所需之經費由本所編列預算支應,本洗腎補助金核發額度以本所參酌當年度財政能力訂定核發金額,若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協助金變動或取消時,將修正或取消補助金額。
- 本要點經報市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人次:244 人
更新日期: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