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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原住民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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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113)年1月9日起,55至64歲原住民納入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實施對象
  • 發佈日期:2024-05-13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原住民專區
  • 詳細內容: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本年1月8日衛授疾字第1120201438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55至64歲原住民發生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風險,發揮PPV23接種最大效益,依據112年11月22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將55至64歲原住民納入PPV23公費疫苗實施對象,增進其免疫保護力,說明如下:
    (一)實施期間:本年1月9日起。
    (二)接種對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55至64歲原住民【以113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民國58年(含)以前出生】,即以「接種年」減「出生年」大於等於55歲者。
    (三)接種原則:
    1、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至64歲原住民,公費提供1劑PPV23。
    2、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至64歲原住民,依下列原則接種:
    (1)曾僅接種 PPV23者,與前1劑PPV23間隔至少5年,公費提供1劑PPV23。【倘屆臨65歲,建議於年滿65歲時接種1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以達接種保護效益】。
    (2)曾僅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者,與前1劑PCV13/15間隔至少1年,公費提供1劑PPV23。
    (3)曾接種PCV13/15及PPV23者,已完成接種達保護效益,無需再接種 PPV23。
    (四)請加強宣導符合接種資格之原住民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配合接種單位執行接種作業前落實核對接種資格;包括原住民族身分、年齡及疫苗接種史,同時依據上述接種原則,並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瀏覽人次:105 人 更新日期: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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