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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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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提供提供全國清寒家庭遭遇急難之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喪葬補助及緊急災害救助等協助,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發佈日期:2026-08-20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6-08-20
  • 依  據:依據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15年8月18日合金總託字第1151103554號函辦理。
  • 公告內容:
  • 一、旨揭公益信託補助原則如下:
      (一)為有效整合資源,以不重複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為原則。
      (二)本公益信託之補助須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
      (三)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若受助個案情況特別或需求經費超過本公益信託補助上限,將視個別狀況以專案方式處理。
    二、補助對象及申請應檢具文件:
      (一)生活扶助:
        1、補助對象:
          (1)陷入困境之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
          (2)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因遭受緊急災難(例如:車禍、火災、失蹤…)、重大疾病(重病、法定傳染病、特殊疾病…)、重大天然災害導致生活陷於困境,包含單親、家中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在學學生的家庭。
        2、應檢具文件:
          (1)必備文件:身分證影本、戶籍資料。
          (2)其他文件:機構轉介單、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學生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醫療補助:
        1、補助對象:罹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而且額外增加的醫療費用不在健保局或勞保局給付範圍之內。
        2、應備文件:身分證影本、戶籍資料、機構轉介單、醫院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喪葬補助:
        1、補助對象:弱勢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無法負擔喪葬費用者。
        2、應備文件:身分證影本、戶籍資料、醫院診斷書、死亡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緊急災害救助:
        1、補助對象:重大天然或人為災害導致家庭重大損害(如房子損毀無法居住),短期內影響生活者,予以災害即時救助。
        2、應備文件:身分證影本、戶籍資料、醫院診斷書、死亡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請及審核程序:
      (一)申請人直接填寫「公益信託厚高急難救助基金申請表」及「公益信託厚高急難救助基金『個案家庭狀況』表單」及檢附相關應備文件透過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公所或學校、社福機構等機關團體向本公益信託受託人提出申請。
      (二)審核程序:先由前述單位就相關文件審核評估後送交於合作金庫銀行信託部,將由本公益信託受託人審核並評估給付與否及金額,如經審核通過,補助金額以本公益信託補助款名義匯入申請人之帳戶,以每月給付一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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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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