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自115年1月1日起,出境應經核准,請查照並協助加強宣導。
- 發佈日期:2025-12-17
- 截止日期:2026-12-31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5-12-17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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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41161917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年1月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國應經核准。
三、役男出境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點選主題單元「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申請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並應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
四、檢附「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如附件,請轉知所屬加強宣導,提醒役男出國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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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