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5年度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作業自115年3月1日起受理申請
- 發佈日期:2026-02-04
- 截止日期:2026-08-31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原住民專區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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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暨「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115)年度受理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受理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二)各區公所完成初審時間:115年5月15日前完成初審作業,並將申請案件資料函送本局複審。
(三)複審核定通知:本局預定於115年5月31日前通知各申請人審核結果並公告於本局網站。
(四)獲核定修繕住宅案件之驗收及核銷撥款作業:115年8月15日前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資料送區公所辦理驗收;各區公所應於115年8月25日前將申請案件相關資料函送本局辦理審核、核銷及撥款作業。
(五)核定補助類別及戶數如下:
1、補助建購住宅33戶,每戶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
2、補助修繕住宅65戶,每戶最高補助15萬元。
三、請貴所參照「115年度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作業各區公所辦理初審作業注意事項」,並依「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要點」辦理初審作業,於完成初審後函送本局複審。
四、檢附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要點、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申請表、領據、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核銷資料、評點基準表、查調資料授權同意書、更換施作廠商切結書、修繕住宅補助房屋共同所有人同意書、修繕住宅補助房屋法定繼承人同意書、初審作業注意事項及115年度作業手冊各1份。
五、本局將擇期召開「115年度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作業」說明會,屆時請貴所派員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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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