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目前位置 : 首頁 > 訊息公佈 > 公告

公告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原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標示更新說明函文及簡報1份
  • 發佈日期:2023-02-03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3-02-03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2年1月19日農糧資字第112106819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0月11日農糧字第1111069116號令訂定「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管理作業規範」第14點規定,原取得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者,應於發布日起1年內(即112年10月10日前)完成原追溯條碼標示之更新,合先敘明。
    三、為協助申請者及受理單位辦理追溯條碼標示之更新作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業已製作更新說明簡報如下:
    (一)民眾版本:可由申請者以追溯條碼之帳號、密碼登入後,由申請作業功能送出異動申請。
    (二)受理單位版本:考量部分申請者不諳系統操作流程,可由受理單位經管理介面協助申請者送出異動申請。
    四、另請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轉知所轄果菜批發市場協助宣導。
    五、附件電子檔同步公布於溯源農糧產品追溯系統首頁/最新消息/原取得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申請者,請儘速登入系統,重新下載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附件,可自行下載應用。

相關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溯源農糧產品追溯系統-條碼更新說明(民眾版)  
瀏覽人次:47 人 更新日期:2023-02-03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