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目前位置 : 首頁 > 訊息公佈 > 新聞

新聞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鰻苗捕撈期將於2月28日結束,請漁民朋友遵守禁漁期讓資源永續
  • 發佈日期:2022-02-25
  • 截止日期:2022-10-31
  • 發佈單位:貢寮區公所
  • 類  別: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鰻苗捕撈期將於2月28日結束,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呼籲漁民遵守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捕撈鰻苗之規定,讓鰻魚資源得永續利用。
    落實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共同維護資源永續
    鰻魚是降海洄游魚類,研究指出成熟的鰻會離開原棲息的河域,花費半年左右時間,游至馬里亞納群島西方海域附近繁殖產卵,完成繁殖之後便死亡,而孵化出來呈柳葉狀的鰻苗則從產卵場,隨著北赤道洋流及黑潮等海流,歷經4至6個月漂流到東亞沿岸後變態為玻璃鰻,進入淡水河等河口域生長。每年10月起至翌年4月底捕撈鰻苗是台灣傳統漁作產業之一,也是許多漁民維持生計的重要經濟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107年公告實施「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其中規定自108年起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避免過度捕撈,以維護鰻苗資源。
    鰻魚養殖是我國長久以來的傳統產業,目前養殖所需的鰻苗仍然需要依賴天然苗,因此中央仍開放特定時間讓漁民採捕鰻苗,現鰻苗捕撈期即將結束,新北市漁業處呼籲漁民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相關規定,勿於禁捕期捕撈鰻苗,讓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維持資源永續利用。
    漁業處表示,「鰻魚苗」漁汛期適逢冬季並跨越年度,部分漁民藉由捕撈鰻苗賺取「年終獎金」,是漁民收入來源之一,但為利鰻魚資源量的補充,依現行中央法規,一年之中有8個月是禁止捕撈的,有限制的採捕讓漁業資源得以永續利用,產業得以持續發展。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46 人 更新日期:2022-02-25
收合